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的自律管理意见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向往健体养身,化钱买健康,化钱买长寿的理念深入人心,因此有力地推动了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保健品市场,目前保健食品产业已成为生物医药、中药产业等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己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消费市场,吸引了众多企业共同来发展保健食品。
由于保健食品企业都想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了一些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的问题 , 影响了保健食品在公众中的整体形象,已使市场销售受到了很大影响,为此根据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
为了维护保健食品产业的整体形象,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现制订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的自律管理意见。并向社会承诺以下几个方面
:
1. 各保健食品企业的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广告法》、《质量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为了确保进入市场的保健食品的质量,各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有关卫生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力争达到GMP生产规程组织生产,为市场提供优质产品。
各生产企业保证不生产未经批准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保证不经营未经批准的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
3.各保健食品企业保证以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说明书作为产品外包装和说明书的内容,不增加、删除和修改字句而使说明书等内容产生异议。
4.各保健食品商业流通企业,在接受经营保健食品产品时,严格核对产品说明书和外包装说明内容,如遇有与卫生部批准证书等内容不相符合时应加以劝阻和说明,并不经销其产品,以防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
5.各保健食品企业印发的广告宣传材料保证经卫生监督所审批,在各媒体发布的内容以卫生部签发的《上海市健康相关产品广告证明》相一致,在进入媒体时不增加其它功能和夸大宣传的内容。
6.商业流通部门对保健食品企业提供的宣传材料,应根据卫生部门签发的证明进行审查,不在零售系统散发印有夸大和虚假广告的宣传材料。
7.各保健食品企业对涉及性功能的产品不以编写低级趣味和黄色下流的广告内容进行宣传和散发。
8.保健食品企业保证不将普通食品作为保健食品进行功能宣传。
9.各保健食品企业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不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语及地方方言,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与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同名
; 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命名。不改动已批准的产品名称。不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10. 各保健食品企业在己批准的产品成分中保证不加入其它药品,以防产生损害消费者的后果。
11. 各保健食品在广告宣传中保证不以患者名义证明产品有显著作用的词句,以防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上海市保健食品协会